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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達: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之禁止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二條第21款

1.董事會決議日:104/08/07
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:苗豐強總執行長
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

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,並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。
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

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
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):

除苗豐強董事長未參與表決外,經其餘出席董事全體同意,照案通過。

6.所艋舺淨心堂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經理人姓名及職稱
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
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

11.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
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神達-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之禁止-13253082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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